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3-046
(资料图)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海
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
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栏、公司内部宣传显示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
项的议案。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21 日作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12 名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 1,92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86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
予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
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
《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
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岗水泥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岗水泥名下
的1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5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6.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康秀晗先生因
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将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1.8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
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1 日)起,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
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并按 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
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若达到行权条件,第二期可行权数量占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 30%。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以 2021 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60%(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
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
告显示,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372.62 万元,业绩亏
损且与 2021 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 56.72%,未达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制定的第二期业绩目标。因此,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除金岗水泥
名下 1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及康秀晗先生外的其余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 414.1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涉及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27.45 万份。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87 名调整
为 143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41.60 万份调整为 414.15 万
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
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 85%股权、25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康秀晗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所涉人员均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同时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共计 627.45 万份。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岗水泥”)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岗水泥不再是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金岗水泥名下的 18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 2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6.50 万份股票
期权予以注销;康秀晗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激励计划的
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第二期 414.1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 627.45 万份股票期权。本
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的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
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等各项
必需事宜。
八、备查文件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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