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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筛查涉铁公益诉讼线索中发现,部分铁路客运车站未有效保障军人优先出行权益,存在“军人依法优先”标识和配套硬件设施设置不完善、对军人专用通道和军人专属候车区缺乏管理维护等问题。
2021年8月1日,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实施当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某车务段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磋商,于次日依法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铁路部门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为了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围绕某车务段整改情况进行听证。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两院持续联合跟踪监督,于2021年11月邀请人大代表、现役军人代表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于2022年7月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实施一周年前夕邀请人大代表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不断巩固整改效果。在军地检察机关的有力督促下,某车务段对管辖的18个铁路客运车站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整改后的车站在进出站、购票和退改签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识,设置军人专用候车区并设置醒目的引导标识,有的车站还在全国率先设置军人专用检票闸机,方便了部队官兵的出行需要。
本案是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实施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军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根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铁路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动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落实落细落地,让“最可爱的人”真正受到尊崇。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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