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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在2022年考核中,我省综合排名及全部五项指标均位列全国第一档。
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零容忍”态度,主动出击、除恶务尽。2022年以来,全省各地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46件,其中涉黑案件19件、涉恶案件22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306名。破获刑事案件5477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1.58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431件744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侦办农村地区黑恶案件65件,有效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问题,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截至7月底,全省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共431件744人,其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3人,移送检察机关75人。按照省扫黑办统一部署,在全省部署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仓处置专项行动,全面起底汇总群众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细化责任举措、明确时限要求,实施分类处置,持续压茬推进、对账销号,着力清存量、去增量。
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截至7月底,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二审黑恶案件372件,审结277件;受理“黑财”执行案件标的额25.42亿元,执行到位23.53亿元;提出司法建议316份,摸排移送涉黑涉恶涉伞涉腐线索214条。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20件298人,提起公诉215件1636人;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人、纠正漏捕29人、纠正漏诉208人。为我省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在去年最高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考评中,我省检察机关位居全国第二。(刘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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